職代會運作素養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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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綱要
開場導入
– 請列舉一下我們公司做過的工會組織的活動;
– 說說工會在員工、領導心目中的形象;
– 您在工會、職代會工作中經常遇到什么問題
– 您認為在工人參政議政方面工會、職代會應該發揮什么作用?現實是……
– 您認為工會應該在企業中是什么地位?為什么
– 請談談目前職工們都關注什么、在意什么
– 您認為公司在哪些方面必須改善
– 請解釋一下公司的戰略
– 請談談公司對干部的要求以及群眾對干部的期待
第一章 新時代 新要求 新思想
■ 了解時代的變化
– 價值觀
– 物質基礎
– 生活習慣
– 行業趨勢
– 國家政策
– 城市發展
– 消費理念
– 科技與人的關系
■ 理解員工的變化
– 人生追求
– 對自己未來的規劃
– 求職心態
– 工作心態
– 對領導態度
– 對同事態度
– 對工資的要求
– 對酬勞的態度
– 對獎懲的態度
– 跟隨性
– 自主性
– 自覺性
– 理性與感性
– 離職心態
– 對跳槽的態度
– 對技能的態度
– 對經驗的態度
– 人才斷層
– 對黨工團的態度
■ 目前基層工會開展活動的弊端與瓶頸
■ 基層工會活動乏力的原因
■ 做好基層工會的思想基礎
– 正確認識中國歷史
– 正確認識西方世界
– 正確認識不同文明的價值及其特點
– 堅定共產主義信念
– 正確認識當下世界、當下中國
– 深刻了解、理解黨的要求以及工會的相關法律法規
– 具有履行工會責任與義務高尚感、緊迫感
第二章 《工會法》等政策法規關鍵條款解讀
■ 工會法
– 第一章 總 則
– 第二章 工會組織
– 第三章 工會的權利和義務
– 第四章 基層工會組織
– 第五章 工會的經費和財產
– 第六章 法律責任
■ *《關于深入貫徹工會法支持工會工作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 《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試行辦法》
■ 《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
■ 工會十六大精神
■ 工會十七大精神
■ 習總關于工會工作的相關指示
第三章 基層工會、職代會民主管理實操方法
■ 工會的性質
■ 中國工會與西方工會的區別
■ 基層工會的主要活動方式
■ 職代會的權利和義務
– 職代會的權力
– 審議建議權
– 企業改革方案;
– 企業改制方案;
– 企業兼并方案;
– 企業破產方案;
– 企業技改方案;
– 職工裁員方案;
– 職工分流方案;
– 職工安置方案。
– 上述方案不提交職代會審議不應實施。
– 審議通過權/否決權
– 集體合同草案;
– 工資協商方案;
– 規章制度方案;
– 安全生產措施方案;
– 職工獎懲方案;
– 選舉職工董事和監事方案。
– 上述方案未經職代會通過視為無效。
– 審議決定權
– 集體福利基金的提取和使用;
– 其它生活福利;
– 上述各項內容必須提交職代會
– 審議決定,否則不能運作。
– 評議監督權
– 經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對大多數職工不滿意、不擁護的管理人員應當采取組織措施;
– 對拒不執行職代會決議和廠務公開規定的、導致矛盾激化、影響單位和社會安定的領導人員,應實行責任追究。
– 民主選舉權
■ 職工代表權利與義務
– 職工代表的權利
– 會議參加權
– 召開臨時會議提議權
– 知情權
– 討論權
– 評議權
– 測評權
– 選舉權
– 被選舉權
– 表決權
– 提案權
– 質詢權
– 申訴權
– 參加檢查權
– 民主管理活動參加權
– 享受應得待遇的保障權
– 獲得企業給予的適當津貼和獎勵的權利
– 職工代表的義務
– 認真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提高綜合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 密切聯系群眾,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 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完成本職工作;
– 對本選舉單位職工負責,定期向職工通報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職工的評議和監督。
■ 職代會代表的產生程序
– 代表的資格
– 代表的素養
– 價值觀
– 心態
– 知識
– 人文技能
– 管理技能
– 專業技能
– 經驗
– 邏輯思維模式
– 心智模式
– 系統思維
– 前瞻思維
– 換位思維
– 代表的選舉
– 代表的確定
– 目前職代會代表產生的程序問題
– 目前職代會代表履職的問題
– 如何在程序上解決職代會代表不合格的問題
■ 企業職工民主管理任務與形式
– 任務
– 民主管理形式
■ 如何做好提案與提案管理
– 提案的征集
– 提案目的與作用的設定
– 提案佐證資料的搜集與選用
– 提案的結構及寫作技巧
– 提案標題
– 提案緣由
– 現狀及造成問題的原因以及依據資料、證據
– 建議或意見
– 實施建議或意見的條件、資源
– 實施建議或意見的預期效果(直接效果與關聯影響)
– 實施建議或意見可能遇到的障礙與解決預案
– 提案人(正式代表)
– 附議人(三個以上正式代表)
– 提案佐證資料的驗證
– 立案的原則
– 不合格提案
– 提案的回復
– 提案撰寫演練
– 提案的立案審查演練
■ 如何做好集體合同協商
– 集體合同的內容
– 協商的策略
– 協商的渠道
■ 如何做好廠務公開、代表巡視工作
– 廠務公開的內容
– 代表巡視的內容
– 廠務公開的方法
– 代表巡視的程序及具體方法
– 確定巡視目的
– 確定巡視目標
– 組建巡視組
– 巡視組預備會議
– 制訂巡視方案
– 巡視
– 現場巡視的方法
– 面對面訪談的方法
– 資料審查的辦法
– 評議
– 評議的標準
– 評論的依據
– 評議的結論
– 意見反饋
– 監督整改
– 總結
– 狀態描述
– 經驗總結
– 問題分析
– 建議與要求
– 推廣建議
– 驚醒提示
– 聽取匯報的方法
– 提出質詢的方法
■ 如何做好干部民主評議
– 評議的組織方法
– 評議的目的選擇
– 評議標準的審議
– 評議依據的擇取
– 評議結論的確定
第四章 員工援助工作
■ 職工的職業壓力問題
■ 職工的職場人際關系問題
■ 職工的健康養生問題
■ 職工的婚姻戀愛問題
■ 職工的夫妻關系問題
■ 職工的家庭和諧問題
■ 職工的子女教育問題
■ 職工子女工作安置輔導
■ 職工的家庭與事業平衡問題
■ 職工的職業安全與職業發展問題
第五章 職工維權
■ 維權的方法
– 維權的立場
– 維權的目的
– 常見的公司侵權行為
– 維權的實操要點
■ 勞動法律法規概述
– 什么是勞動法律法規
– 政府對于勞動法律法規的態度
– 勞動法律法規的運用實踐
■ 勞動法
– 總則
– 促進就業
– 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
–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 工資
– 勞動安全衛生
–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 職業培訓
– 社會保險和福利
– 勞動爭議
– 監督檢查
– 法律責任
■ 勞動合同法與其實施條例
– 總則
– 勞動合同的訂立
– 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 特別規定
– 集體合同
– 監督檢查
– 法律責任
■ 集體合同規定
– 總則
– 集體協商內容
– 集體合同代表
– 集體協商程序
– 集體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和終止
– 集體協商爭議的協調處理
■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 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
■ 勞動部辦公廳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 勞動部關于訂立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勞動部關于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勞動合同問題的通知
■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勞動關系處理辦法
■ 勞動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
■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
■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
■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 中共**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 總則
– 勞動保障監察職責
– 勞動保障監察的實施
– 法律責任
■ 國有企業富余職工安置規定
■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 *工資規定
■ 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
■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 *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與問題解答、復函
■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 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
■ 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 職工健康監察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 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總則
– 基本養老保險
– 基本醫療保險
– 工傷保險
– 失業保險
– 生育保險
– 法律責任
■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 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
■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
■ 工傷保險條例
■ 工傷認定辦法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 *法制辦公室對《關于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違章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
■ 失業保險條例
■ 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
■ 公司在勞動爭議中常用勞動法律法規關鍵條款的應用(規定與守規證據)
■ 常見維權要點
– 公司規定與守規證據的收集與確認
– 員工手冊
– 《員工手冊》的概念
– 《員工手冊》的一般結構
– 《員工手冊》示例
– 《員工手冊》的制定流程
– 薪酬與福利
– 如何規定工資的結構
– 一定要規定“同崗同酬”嗎
– 工資/收入證明的開具
– 月薪、時薪是怎么計算的?
– 加班如何處理
– 如何規定試用期工資
– 績效
– 如何規定績效制度
– 考核員工如何規定
– 評價員工如何規定
– 績效評價如何與薪酬結合
– 績效獎金從何而來
– 績效工資可以占員工工資的多少份額
– 獎懲
– 懲罰的手段與力度
– 可以給員工停職嗎
– 可以給員工降職。調崗嗎
– 可以調員工到其它城市工作嗎
– 可以規定哪些情況下辭退員工不支付賠償金(補償金、違約金)
– 安全與衛生
– 職業風險與職業病的規定
– 哪些崗位需要怎樣的勞動保護
– 安全教育怎么規定
– 安全衛生風險如何告知
– 如何規定工傷處理相關細節
– 培訓與發展
– 接受培訓算不算上班
– 周末、加班培訓員工不參加算不算曠工
– 委外培訓如何規定
– 如何規定《培訓協議》的簽訂
– 培訓不合格如何處理
– 招聘
– 如何規定招聘流程
– 警惕違規招聘行為
– 如何規定試用期
– 如何規定試用期考核
– 如何規定使試用期職責
– 入職
– 如何規定《勞動合同》的簽訂
– 如何規定入職必須辦理的手續、文件
– 員工必須備案個人的哪些資料
– 員工提供資料、信息不符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 如何使員工了解其崗位職責
– 如何使員工了解相關制度并予以確認
– 有必要規定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的入職培訓嗎
– 所謂“職前培訓”算不算上班了呢
– 可以規定“一周內試用不合格不發工資”嗎
– 離職
– 如何規定離職手續
– 員工“自離”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 員工失蹤、失聯如何規定
– 已經提交《離職申請單》,但是未經批準便不來上班如何規定
– 如何規定口頭離職申請
– 如何規定手機短信、郵件離職申請
– 如何確定企業已經履行告知義務
– 什么情況企業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 如何規定裁員
– 考勤
– 如何規定遲到、早退、曠工
– 如何規定打卡
– 如何規定請假流程
– 如何規定事假
– 職位調換與升遷
– 如何規定職位替換模型
– 如何規定職位調換、升遷條件
– 員工不接受職位調換與升遷怎么辦
– 職位調換與升遷一定工資跟著變嗎
– 行為規.范與工作紀律
– 行為規范和工作紀律一般有哪些規定
– 如何規定工作紀律的違規處置
– 行為規范與工作紀律不能迫使員工接受哪些規定
– 用餐
– 可以規定員工必須在公司就餐嗎
– 在食堂就餐發生腹瀉后外出就醫算病假嗎
– 可以規定就餐紀律并規定違規罰款嗎
– 可以規定就餐時間不許外出嗎
– 住宿
– 可以規定員工必須入住公司宿舍嗎
– 員工在公司宿舍發生意外傷害如何處理
– 可以問員工收取房租嗎
– 可以向員工收取設施費嗎
– 加班
– 如何規定加班的確認
– 如何規定加班時長
– 未經允許的加班如何處理
– 已經備案的加班但是員工未來怎么處理
– 公司通知加班但是員工直接拒絕了算曠工嗎
– 員工事實加班但是沒辦手續如何規定
– 保密
– 如何規定保密范圍
– 如何規定保密措施
– 如何規定泄密行為
– 如何規定競業限制
– 如何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
– 保密協議的履行義務
– 兼職
– 如何禁止同業兼職
– 如何限制異業兼職
– 如何規定兼職者不得利用公司資源
– 如何確認兼職者影響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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